各系部:
学校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届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改善我省特困家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环境,使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现就做好我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审核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1、发放对象和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烟台黄金职业学院2021年毕业的学生:
(1)、低保家庭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低保对象身份认定证明);
(2)、特困人员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人员身份认定证明);
(3)、孤儿(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身份认定证明);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民政部门出具的重点困境儿童身份认定证明);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通过申报建档立卡号与全省建档立卡数据库比对);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联系人:郝国斌 电话:8311001
附件1:《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学生处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0年10月7日
附件1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学校(院系): 学号:
学生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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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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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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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一寸
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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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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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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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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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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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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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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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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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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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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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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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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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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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
□特困人员;
□孤儿;
□重点困境儿童;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
□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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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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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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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领取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情况属实,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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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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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生填报情况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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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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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生填报情况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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