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介绍:
省内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实情况并出具遗失证明,学生或学校持学校出具的遗失证明和就业报到证副本(就业通知书)原件到原就业报到证签发的就业主管部门补办。
二、操作步骤:
1、学生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资料到现场办理补办打证业务。
注明:为避免学生因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多跑腿的情况,系统提供资料预审功能,学生可通过系统上传证件资料图片,由原就业报到证签发的就业主管部门审核补办。
2、提交预审资料。登录后就业手续办理——办事大厅子栏目,点击 “遗失补办申请”图标,可上传证明资料
(1)《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加盖学校印章)
(2)就业报到证副本(就业通知书)。注明:就业报到证正、副本原件一并遗失的可不提供,须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