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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考务有关说明

    2019年07月05日 15:08  点击:[]

    有关说明

    一、考务室

    1、考务室设在综合教学楼102室

    2、考务人员:董梁臣

    二、备用考场

    1、备用考场设在教学附属楼F424

    2、原考场如发生临时状况,不能正常使用,考务人员应立即开启备用考场,并与监考教师等共同组织学生转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三、试卷领取

    主监考教师需提前20-30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试卷,并在试卷领取记录上签字。

    四、试卷封装

    1、考试结束后,主监考教师和副监考教师将答题册按学生学号顺序收好,连同试卷、草稿纸等材料装袋,至考务室封装。

    2、封装时,将答题册清点排序后覆密封条装订,连同考生签到表一同装袋密封,签到表置于答题册之上。试卷、草稿纸、未使用的备用答题册等清点后由考务人员统一回收。考场记录单和随附材料转交考务人员。

    五、试卷评分与试卷分析

    负责人:各系部执行安排

    六、重要提示

    1、参加本轮考试的学生为全部在校学生,跟班试读等非正式录取的学生一同参加考试。

    2、各系部、班级考前应组织做好校内考试文件的宣讲工作,避免发生监考教师操作失误、考生考试违规违纪等情况;考前考风考纪的教育,要求所有应考学生必须参加。

    3、各系部、班级要确保将本轮考试有关时间、考场地点、考场坐次等相关信息传达到每名考生,并将学生学号提前告知学生。

    4、辅导员于考前一至两天安排学生熟悉考场所在位置。提醒考生入场必须携带身份证(身份证遗矢的携带学生证,学生证也遗失的携带系部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应有学生照片;校园卡、校徽等不作为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试当天辅导员要组织好学生有秩序的进入考场。

    5、监考教师、巡考人员必须佩戴监考证、巡考证参加监考和巡考。

    6、考生入场过程要加强管理力度,严禁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物品参加考试。

    7、考试正式开始前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的再教育。

    8、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分开在教室的前、后两面监考。

    9、考生签到表不能由考生自由传签,应由监考教师携带逐个签署。

    10、考试正式开始、结束时间以提示钟声(或哨声)为准;考试结束前15分钟,有提示铃声或哨声提示考生。

    11、考生考试违纪或作弊等情况必须在监考记录上做记录,要求考生签字,并将抓取到的证据附在监考记录单之后;考生如拒绝签名,监考教师在监考记录单上标注“考生拒签”字样。

    12、已安排的监考教师不能私自调换,随意调换或旷监考等行为属于严重的教学管理事故;确需调整需至少提前1天与教务处联系,申请调换。

    教务处

    2019年6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6级顶岗实习考核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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