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我校办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厅函[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院系两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武装部、后勤与资产处、教学与科研处及各系负责人为组员,教学与科研处学籍管理人员、招生与就业处录取人员、学生处副处长、各系办公室主任、各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为干事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
2.各系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由系部负责人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学工副书记为副组长,全体辅导员为成员,协助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教师为干事。
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建立院系两级和部门联合复查及协调机制,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完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坚决防范严肃处理冒名顶替或骗取高考录取资格等行为。
二、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一)及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录取新生要按照招生章程和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或未有足够证据证明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到校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严格入学资格复查
1.严格比对新生照片和关键信息,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未办理户口迁移除外)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录取名册逐一核查,要结合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工作,与新生逐一单独谈话,核对本人身份和其他重要信息。
2.对学生身份信息与省级招生部门录取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要严格核对,如发现信息不一致或录取数据缺失的,应及时联系招生与就业处调查核实。由招生与就业处向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待省级招生部门核实修正或补充录取数据并上报教育部后,再办理该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手续。
3.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高考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不予学籍注册。
(三)组织入学专业复测和体检
教学与科研处、珠宝系组织对艺术特长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应认真组织分析考试结果,发现成绩差异较大的学生要重点核查,复核无异议再予注册。
学生处组织对新生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对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要将具体情况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对在复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四)及时办理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
武装部加强与学生户籍所在地武装部门的联系,严格审查,及时向教学与科研处报送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名册等文件资料,及时办理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学信网网上标注。
(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厅函[2020]14号)文件精神,要为全体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卡》一式两份,记录学生学籍信息和异动情况,学生毕业时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由学校留存。《学籍档案卡》应当由学生本人使用黑色碳素笔填写,粘贴的照片应当为学生本人蓝底正面免冠近照,露出额头和双耳,不得化妆,不得使用美颜或修图软件,不得使用考生电子档案照片代替。
三、复查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
1.11月12日,招生就业处汇总新生录取数据、电子档案、考生照片及录取名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等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供给教学与科研处和各系。
2.11月13日,各系将《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小组名单》(附件1)和《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安排表》(附件2)报送教学与科研处。
3.11月16日,各系组织新生核实《2020级新生信息复核记录表》(附件3,以下简称记录表),经学生本人核实无误签字确定。
4.11月20日,各系组织审查小组成员对照记录表对学生本人、纸质档案及录取信息等进行核实复查,将《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报告》(附件4)和纸质版记录表经系部负责人审签,提交教学与科研处复核。
5.11月20日,后勤与资产处会同学生处根据工作进程适时安排体检复查,形成总结报告报教学与科研处汇总,异常情况报学校领导小组;武装部将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相关资料提交教学与科研处。
6.11月23日,教学与科研处根据各系提供的审查意见表明有异常情况的,或入学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有较大出入需要进一步核查的,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安排进行复核。发现有疑点而又无法根据相关材料确认的,由招生就业处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冒名顶替等情况者,需学生本人写明具体情况并签字确认,由学校领导小组成员会同各系审查小组成员至少3人与学生谈话并做好笔录。
8.11月25日前,教学与科研处组织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珠宝系做好命题、试卷批阅和成绩分析等工作,具体时间以入学测试考务手册和通知为准。
9.11月25日,教学与科研处对于符合入学资格的新生,按期注册电子学籍;对于未按期报到的新生,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存在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等情况的新生,学院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10.11月28-30日,各系组织新生完成学信网网上学籍自查,组织全体在校生填写《学籍档案卡》(届时到教学与科研处领取)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由学校留存。
四、复查工作操作规范
1.学生本人核实录取信息。《2020级新生信息复核记录表》(附件3)(以下简称记录表)载明学生基本信息,包含班级、姓名、性别、学号、身份证号、考生号、民族、科类等项,各系首先组织学生本人核对记录表的准确性,由学生本人核实,如有误在对应项下方空白处填写正确信息,核实无误的现场签字确认。组织该项审查时提醒学生核准本人信息,但不得提前或现场告知学生核对信息的审查意图。
2.各系审查相关材料与记录表中的内容是否一致。对照由学生本人确认的记录表,逐一查验纸质档案、录取信息确认表、2020年新生录取名册、身份证(收取原件)、录取通知书、电子档案和电子照片等信息材料,和新生本人实行“九对照”。
3.工作人员做好审查记录。记录表中相应信息与相关材料一致,则工作人员在对应项中标注“√”,不一致在备注栏说明。各专业参加信息核对工作的辅导员或教师不得少于3人,核实完毕均在记录表上签字。
4.关注重要字段。姓名、身份证号是高校学籍数据管理的重要字段,声称身份证等重要资料遗失者,须出具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应重点审查。学生申请变更姓名、身份证号需首先报教学与科研处备案。
五、其他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结束,由教学与科研处统一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教育厅。各系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各环节都应当有专人负责,做好过程及结果记录,经学生或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应当存档保管,按时提交,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疑点的学生,应做好证据材料的留存。对在复查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致使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取得学籍的相关人员,报学校领导小组严肃处理,移交相关法律部门。
附件: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小组成员名单
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安排表
3.2020级新生信息复核记录表
4.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报告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