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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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2日 09:32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保证我校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培养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以及各类有组织的活动时,学校对学生进行考勤。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需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者按旷课处理。

二、学生因病请假,原则上需持招远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确实不能办理者可通过电话或书信委托辅导员办理。

三、学生原则上不得请事假,若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须征得家长同意,省内学生请假不得超过三天,省外学生请假不得超过五天。

四、学生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记旷课一次;迟到或早退超过十五分钟者,按旷课处理。

五、各班学生考勤工作由班长负责。班长负责向任课教师汇报该班学生出勤情况,并每天向辅导员报送一次考勤表,辅导员按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考勤情况。系(部)每天在公开栏上公布缺课学生名单。

六、请假程序。在征得家长同意后,由学生本人填写请假条,请假3天及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批;请假一周及以内的由学生处教育管理科科长审批;请假一月及以内的由学生处处长或副处长审批并报学生处备案。所有请假条一式四份,辅导员、班长、公寓管理员及本人各一份。